請公民一起監督!
本會近日接獲民眾舉發,高雄市
又因參與課輔必須另外繳費,第八節每人每學期繳1300元,但第九節課卻是每個月繳交1100元。導致原先在經濟上就是弱勢的學童,在付不起名為課輔但私下上正課的費用時,被犧牲為學習上的弱勢者。
如果依據教育部「國民中學課外輔導及留校自習實施原則」第三點規範,「國中辦理課外輔導應遵守每天一節課,每週五天,最晚不得超過下午五點三十分。」該校上第九節課亦不符規定。又即使是在家長委託辦理課輔的狀況下,也要受「國民中學課外輔導及留校自習實施原則」第七點規範「如受家長委託辦理或由家長自發辦理者,仍應協助依以上規範辦理,且收費亦應遵守相關會計作業規定。」
請公民一起加入教育監督行列。如發現該區學校有任何上述情形,請立即與高雄市教育局國中教育科07-3373117、3373118 或 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聯合辦公室07-3856350聯繫,以捍衛學生公平受教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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